办里生育证,很关键哦!否则将来小宝宝报不上户口的。
新生儿户口登记办理
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,由监护人到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。应持的证件、证明:
(1)婴儿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(已婚但户口簿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,还应持本人结婚证);
(2)婴儿出生医院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(卫生部、公安部卫妇发【1995】第10号《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》)或出生医院补办证明;
(3)计划生育服务部门签发的生育服务证;
(4)婴儿生母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,要交验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;
(5)一定要取名,填上名字后不能改,这点要注意;
(6)在外地出生的婴儿,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人事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。
办里新生儿户口登记的特殊规定
(1)民政部门抚养的弃婴、孤儿,由该单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。











